金蝶诉用友窃密:创新机制比口水仗更实际
发布日期:2010-10-02 作者: 来源:新浪科技

2010年9月初,国内知名企业管理软件(ERP)提供商金蝶软件诉用友软件商业窃密的消息传了出来。

  金蝶公司对外表示,公司法务部日前发现其网站后台多次遭未经授权的陌生IP入侵,后经查证发现,该IP段归属于用友软件公司。

  由于该内部网络办公支持平台包含大量公司内部机密内容,包括公司业务管理、经营策略、市场研究、技术方案、客户资源、服务价格、交易记录、售后跟踪等重要信息。金蝶公司因此认为用友公司涉嫌商业窃密,并决定将其诉上法庭。

  这已经不知道是IT行业内第多少次“口水仗”了,近一段时间以来,从金山和奇虎、微软和中易到用友和金蝶,IT行业似乎永远不缺乏“冤家对决”。

  企业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本无可厚非,但相互之间的不理性指责,甚至诋毁、中伤,又能起到多大的威慑作用?

  中国IT产业在世界上并不领先,大多领域处于“山寨转正”的身份,细数IT行业内目前较具规模的企业,无论百度、腾讯、淘宝,都是从欧美同行那里效仿而来的,概而言之,中国IT产业创新的机能并不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指责和炒作,而非研发和创新,又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发展空间?

  金蝶、用友再交锋

  这一次,金蝶、用友这两位“老冤家”再次对簿公堂的原因是“商业窃密”。

  作为国内管理软件行业的两家领军企业,他们行业地位一向有“北用友,南金蝶”之称。此次金蝶软件以“商业窃密”为由正式起诉用友软件涉嫌不正当竞争,并向用友软件索赔10万元人民币一事,再次将两家公司推向了公众视线。

  金蝶公司认为,作为同业竞争者,用友公司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登入含有金蝶商业秘密的内部网络办公平台,非法获取金蝶须经授权方可知晓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行为严重背离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资料显示,金蝶方面已将起诉状提交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目前正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在诉讼请求中,金蝶软件要求判令用友软件立即停止非法侵入金蝶内部网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用友软件登报公开道歉;判令用友软件赔偿金蝶公司相关损失人民币10万元并承担本次诉讼的相关费用。

  实际上,这早已不是这对“老冤家”的初次交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双方之间的摩擦时有发生,甚至有业内人士以“已令行业有些审美疲劳”来形容双方的口水仗。

  早在2002年,金蝶就曾以“侵犯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为由起诉过用友公司不正当竞争,并最终胜诉。

  今年年中,这两家公司又因行业排名问题而相互指责,双方并引用了大量数据和事实作为佐证,连公布排名数据的第三方研究机构也差点被拉下水。

  但双方之间的频繁交锋,也引发了外界“炒作”的质疑,有观点认为,金蝶方面以IP地址为由就认定用友盗窃商业机密还有待司法机构的进一步认证,而区区10万元的索赔金额,也难免令外界怀疑其诉讼的真正动机。

  “金蝶和用友都是从做财务软件起家的,现在则都是全方位发展,主营一些企业信息化软件,应该说两家是直接的竞争对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资深IT评论员、红麦软件总裁刘兴亮如此评价两者的关系。

  “口水战”利弊

  鉴于两者的直接竞争关系,外界认为,此事件的本质仍绕不开利益之争,无论诉讼也好、谩骂也罢,始终围绕这一目的展开。

  “我觉得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尤其是这种在竞争对手之间的诉讼,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让对方赔钱。”刘兴亮对《法人》记者表示,此类诉讼更多的还是一种公关手段,或者市场策略,这样既可以打击竞争对手,又可以宣传自己。

  纵观中国IT行业,似乎涉及此类不正当竞争的消息格外多,从不久前的开心网和千橡、奇虎和金山,到最近百度又将360告上了法庭。这些颇受外界关注的口水之争似乎成了中国IT领域的一种特性。

  “其实每一个行业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许觉得IT行业的口水战多了一点,那是因为IT行业本身就是透明的。”刘兴亮认为,互联网产业现在如此发达,而IT行业是利用互联网最好的行业之一,外界之所以能看到如此多的口水仗,就是因为IT企业的曝光率比较高。

  “行业还处在发展初期,也没有太多成功的例子可循,所以大家利用一些自己认为正确的办法来帮助自己的企业成长,我觉得倒也无可厚非。”刘兴亮认为。此类口水仗主要是双方之间的事情,通常并未危害第三者,是大家一种正常的市场策略。

  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东坡律师看来,IT企业之间频繁爆发的口水仗,更多的是一种炒作的意味。

  陈东坡律师表示,从炒作的角度看,谁被关注的多,谁的知名度就高,可能伴随而来的收益也会高。企业之间的这种纠纷和所谓的“晒丑现象”一样,其实就是“注意力经济”的一种体现。

  “他们争论的东西,本身并不复杂,通过正常的竞争或者诉讼的途径,能够得到解决。但是他们把这种争论扩大化了,并不是站在非常理性的角度去解决问题。”陈东坡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企业之间的互相指责,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创新”才是硬道理

  在世界范围内,欧美国家仍是IT领域最核心的技术领先方,而中国IT行业刚刚度过发展初期,是百业待兴的局面。尽管欧美国家此类纷争也不在少数,但他们的一些大型企业如微软、谷歌、英特尔等所掌握的核心知识产权及其在全球所占市场份额,一般企业难以望其项背。

  IT领域本是依靠“创新”为发展基础的领域,与纷纷扰扰的口水仗相比,“创新”无疑是更为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而对于行业来说,建立理性和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也是当务之急。

  “为了这个行业的长治久安,从长远的角度看,建立良性的竞争格局是非常必要的。”刘兴亮认为,健康的格局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建立起来的,有关行业竞争更多的还是一种心态问题,并非战略层面的问题。

  “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只有发展好自己才是最终的目的,才可能成为最终的赢家,别人做什么就让他做去吧。”刘兴亮告诉《法人》记者。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东坡律师也认为,不理性、不良性的竞争,导致的后果就是竞争同质化。除了个别技术以外,几个竞争对手之间产品都是一样,都是同一种模式,则很难用所谓的“知识产权理念”来保护,因为这本身就是知识产权所忌讳的。

  “就是说不能遏制创新。”陈东坡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讲,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是鼓励创新,法律不可能保护落后,只会保护创新。一旦企业创新能力缺失,最后只能沦落一种同质化、低层次的竞争局面里。

  “如同商品销售打价格战一样,同质化竞争是一种非常低层次的竞争。”陈东坡律师认为,如果企业在某一领域掌握创新技术,则可能短短几个月就建立起先发优势,竞争对手赶超的难度可想而知。

  “要改变这种格局,必须要有一个良性的机制。”陈东坡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中国IT行业的发展核心还是要落在“创新”这一点,创新机制的建立远比口水仗更为实际、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