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和达被认定为“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日期:2004-02-10 作者::办公室闽科高〔2003〕77号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根据国务院和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经审定,漳州顺和达、福州迅腾等44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同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后)。 
    希望各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进程,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